7.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。完善教育数据管理制度,建立数据标准体系,规范数据采集、存储传输、使用处理、开放共享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活动。基于数据应用和共享建立数据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机制,全面掌握教育数据使用情况。开展数据分类分级工作,形成数据溯源图谱,明确各类数据的数据源。按照“一数一源”的原则,根据实现处理目的最小范围,规范数据收集使用范围,优先通过共享获取数据,避免重复采集。
8.促进教育数据开放共享。坚持以共享为原则、不共享为例外,推动教育数据共享。建立数据共享审核制度,明确各类数据共享属性和范围,规范数据共享工作流程。探索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,简化数据共享流程,促进数据有序流动。建设教育数据共享开放平台,加强数据共享的集中管理,实现数据动态汇聚和实时更新,重点推动不同教育阶段学籍数据的互联互通。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,稳步推进教育数据向社会开放,促进数据的开发利用,支撑教育决策和管理。
9.强化教育数据质量保障。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制度,保障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规性、一致性。加强与国家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、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权威数据源的对接,定期开展数据比对校核工作。探索基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数据伴随式采集,按职责权限推动国家管理平台的数据共享,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定期比对的数据纠错机制,鼓励在应用中提高数据质量。推动教育统计数据和业务数据的协同联动,落实保障统计数据准确性的法定义务,巩固统计数据的权威地位。
10.提升教育数据管理效能。充分发挥数据的作用,推动教育科学决策、精准管理和个性服务。通过跨地域、跨层级、跨部门的数据共享,支撑招生计划、就近入学、学生资助、安全防控等教育决策,提高决策科学性。通过促进教学数据和管理数据的汇聚和共享,建立教育大数据分析模型,全面、精准地掌握学校和师生情况,为教育评价、“双一流”建设等改革任务提供数据支撑。探索基于大数据的用户行为分析,为广大师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,促进学生的个性化成长。